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|加快健全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
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,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構,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,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。文化遺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,承載著中華民族的基因和血脈,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事關國家文化安全和永續發展。重慶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,底蘊深厚、文脈久遠、文化遺產富集。要加快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,全面貫徹落實“保護第一、加強管理、挖掘價值、有效利用、讓文物活起來”的工作要求,讓歷史文化遺產真正“活”起來,助力打造新時代文化強市。
完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體系。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涉及眾多部門,需要根據新的使命任務,揚優勢、補短板、強弱項。一是在體制機制上“合縱連橫”。在“條條管理”上,建立重慶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“市、區縣、鄉鎮(街道)”三級協調機構,構建全市博物館館藏文物、展廳空間、專業人才、研究教育和品牌傳播等全方位聯動的“一張網”管理運營體系,加強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統一性、系統性和整體性。二是完善文化遺產保護規劃。結合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情況,加強頂層設計,堅持保護第一,積極探索建立文物、非物質文化遺產、歷史建筑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、傳統村落等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一體保護機制,加快形成空間全覆蓋、要素全囊括的大保護格局,構建以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規劃為核心的保護規劃體系。三是積極與高校合作。加快建構“文化遺產學”學科體系,以“文化遺產學”發展為契機,順應新時代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新形勢,培養跨學科思維,打破現有“重技術、輕理論”道器分離的現狀,建立整體性的學科思維,加強文物機構、文物和考古學科專業、人才培養體系建設,激發文物人才創新活力。四是構建文化遺產價值認知傳播體系。加強文化遺產價值的認知、闡釋與傳播,擦亮重慶文化遺產“金字招牌”,構建巴渝文化標識體系,推動社會提升對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程度和認知水平,助推形成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合力。
構建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統一監管機制。要推動文化遺產統一監管,從根本上解決文化遺產事業存在的碎片化等突出問題,不斷筑牢文化遺產保護安全屏障。一是完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法律法規體系。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等為指引,完善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,明確各方主體責任,確保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能獲得及時、務實、有效的法律指引和保障。二是制定監督檢查方案。出臺文物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,用好“巴渝文物”安全全鏈條監管數字應用,將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細化分解,落實文化遺產保護責任,跟蹤監督文物保護項目立項審批、資金管理使用、項目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,推動文化遺產保護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。三是開展專項行動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壓緊壓實責任鏈條,強化政策保障支撐,建立專項工作機制,以專項巡察為抓手,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“一年一體檢、五年一評估”的體檢評估制度,推動扎實做好文物保護管理、歷史文化傳承、文物活化利用等工作。四是完善公眾參與機制。積極動員各方主體在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規劃、建設、管理各環節發揮作用,明確所有權人、使用人和監管人的保護責任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用好相關政策,鼓勵市場主體持續投入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。發揮志愿者作用,營造全民共同參與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良好氛圍。
健全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體系。系統性保護是目的,統一監管是手段,二者是高度統一的整體。一是強化整體性、系統性保護思維。單個文化遺產難以獨立生存,文化遺產依附于生存的鏈、環和群,應在區域協調、部門協調、生態整合的意義上保護文化遺產,將“兩江四岸”文物、巴渝古建筑等分散的藝術元素整合成完整的鏈條。二是推進信息科技賦能。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,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,充分發揮落戶重慶的全國首個國家文物保護裝備產業基地、三峽文物科技保護基地等示范引領作用,以市級科研平臺為支撐,加強文物科技保護應用平臺建設,推進大數據智能化建設,提升文物科技保護展示水平。三是打造文化遺產整體性、系統性和融合性的新場景。推動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,以巴渝文脈、山脈、水脈、古道等為經絡推動文化遺產、自然遺產、景區景點串珠成鏈,打造世界文化遺產集群,發展文化旅游新業態新模式,讓文化和自然遺產成為群眾增收的“富礦”。